婺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婺城区,是浙江金华历史文化古城,为金华市中心城区,金华市政治、文化、商贸中心。建埠已有1800多年历史,截止2014年,婺城区辖9镇9乡9街道,总面积1391.08平方千米 [1] ,其中建城区面积43平方公里,总人口76.17万,为浙江中西部的经济、文化中心。婺城区已形成建材、化工、机电、汽配、电子、纺织、服装、食品等工业体系,用地43.6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正在开发进行中。婺城区农业产业化成效显著,被命名为“中国茶花之乡”、“中国桂花之乡”、“中国苗木盆景之乡”、“中国南方奶牛和乳品之乡”。康熙《金华府志》据《太平寰宇记》载:“梁武帝改置金华郡”,并注有:“《玉台新咏》序云:金星与婺女争华,故日金华”。隋文帝开皇时期置婺州,始称婺州,金华城称婺城,简称婺。